婚禮前分手,男方要求女方退還戀愛期間所有款物:包括八寶粥
2023-08-12 10:18:11 來源:星視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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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1日,上海青浦法院分享一則案件:小張與小陳在婚禮前夕因瑣事分道揚鑣,小張的母親王女士將女方小陳訴至法院:小陳應(yīng)該把自己當初給的所有款物都歸還。小陳與小張談婚論嫁期間,自己轉(zhuǎn)與小陳用于拍攝婚紗照、購買“三金”和喜糖5萬元;小陳生日時微信轉(zhuǎn)與其520元;見小陳家長時,包紅包6000元;小陳姐姐結(jié)婚時,轉(zhuǎn)與小陳3000元紅包。至于送給小陳的洗衣機、水果、煙酒、八寶粥等禮品,如果被消耗了,也應(yīng)該把相應(yīng)的錢款返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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